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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 |
合肥開關廠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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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地理位置 |
安徽省合肥市廬陽產業園雙鳳大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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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聯系人 |
宋建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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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合肥開關廠有限公司原名為合肥合開防爆電器有限公司,2002年進行改制,更名為合肥開關廠有限公司。用人單位目前所在的廠區于2004年初開工建設,于2006年1月搬遷至目前所在地,并進行試生產,年產成套電器500臺,防爆開關100臺。安徽眾銳質量檢測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受合肥開關廠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 第47號)和《關于開展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工作的通知》(皖安監健[2013]48號)等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衛生標準和技術規范、要求,同時結合用人單位提供的相關技術資料,依據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規范的要求,對合肥開關廠有限公司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并編制《合肥開關廠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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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人員 |
李鴻運 張龍 |
現場調查時間 |
2017.1.13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宋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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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人員 |
陳僑 劉偉 |
采樣時間 |
2017.1.12-2017.1.14 |
宋建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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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人員 |
張曉鑫 |
檢測時間 |
2017.1.18 |
宋建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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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通過結合該用人單位生產狀況以及綜合評分,根據《安徽省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導則》相關規定,確定該用人單位不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 建議:1.提高職業病危害防控意識,加強企業員工職業衛生培訓和管理;2.用人單位應對電控開關裝配車間增加照明設施,增加組裝區等工作場所的照明;3.用人單位應將廠房的租賃部分與本單位生產車間進行有效隔離,避免造成相互干擾;4.用人單位應對噴漆間進行改造,設置隔離的噴漆房及通風凈化設施;5.用人單位應對電控開關裝配車間及防爆開關裝配車間的試驗區用金屬網進行隔離,將試驗區設置為單獨的區域;加強員工個人防護用品配備和使用管理;加強勞動用工管理,做好職工崗前、崗中和離崗的職業健康體檢等以及其他職業病防護措施、組織管理、工程技術、個人防護、衛生保健、應急救援等方面的建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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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審查意見 |
專家組同意《評價報告》通過技術審查,評價機構應按照上述建議和評審會上專家組提出的其他意見對《評價報告》進行修改完善,經專家組組長簽字確認,由用人單位報廬陽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