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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 |
中國石油安徽銷售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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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地理位置 |
安徽合肥市濉溪路278號財富廣場首座17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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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中國石油安徽銷售分公司大興油庫改擴建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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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該項目為改擴建項目,項目總投資36000萬元,勞動定員26人,其中生產工人23人,管理人員為3人,生產制度為四班兩倒或靈活班制,管理崗為正常班,每班8小時。建設周期規劃為14個月。擬建項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安監總局51號令)等法律、法規要求辦理職業衛生等相關前置許可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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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聯系人 |
湯本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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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建現場調查人員 |
陳僑、張迪、高洋 |
擬建現場調查時間 |
2015.7.12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湯本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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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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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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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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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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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評價結論:依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規定,中國石油安徽銷售分公司大興油庫改擴建項目屬于其他倉儲業,為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擬建項目在落實可研中提出的各類防護措施,并結合本報告提出的控制職業病危害的補充措施以及建議后,其職業病危害可控,從職業病防護角度評估擬建項目的建設是切實可行的。擬建項目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可控,職業衛生防護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的要求。 建議:擬建項目建設單位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報合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后,方可施工。擬建項目試運行期間(試運行時間應當不少于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日),應委托有資質的評價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建設單位應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的情況和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按規定向合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才能投入正常生產和使用。擬建項目用人單位應當對職業病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和保養,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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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審查意見 |
專家組原則同意《報告書》通過技術審核。評價機構按照專家組的上述及審核會上提出的其他意見對報告書進行修改,經專家組長簽字確認后,報合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批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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